为持续深化区域商协会联动,拓展产业合作空间,6月24日下午,顺德潮汕商会代表团在许泽波会长的带领下,先后走访均安总商会和杏坛总商会,开启"潮启行|走进顺德十大镇街总商会"交流活动。走进均安:共探产业融合新路径第三站,代表团到访均安总商会。在会长范耀纪、监事长麦振山的热情接待下,双方进行座谈交流。秘书长林秋玲系统介绍了均安总商会的发展历程与特色工作。均安总商会会长 范耀纪座谈会上,范耀纪会长对我会在会员服务、潮商资源整合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评价,特别赞赏潮商“敢打敢拼”的精神为顺德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活力,期待两会深化合作。顺德潮汕商会会长 许泽波许泽波会长充分肯定均安总商会在政企协同、金融赋能等领域的突出成果,表示将积极借鉴先进经验,重点推进两会企业务实合作,拓展会员企业合作空间。左:理事、南部会员服务中心主任 王桂盛成员代表/中国移动顺德公司副总经理 许鑫燕我会秘书长林纯重点介绍了商会创新的“2+5+8”会务管理模式及商会资源对接平台建设情况;理事王桂盛作为南部会员中心主任,也表达了推动两会企业常态化交流的积极意愿;专家库成员代表/中国移动顺德公司副总经理许鑫燕就中国移动在智能制造、数字转型等业务进行了简单分享。均安总商会会长范耀纪,监事长麦振山,秘书长林秋玲及秘书处代表参加交流活动。相聚杏坛:共谋创新发展新机遇学习团随后到访杏坛总商会,受到梁瓒伦会长等领导班子热情接待。秘书长李惠霞详细介绍了商会发展历程、会员服务特色及创新工作成果。杏坛总商会会长 梁瓒伦梁瓒伦会长对代表团表示热烈欢迎,重点分享了杏坛总商会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的创新实践。他指出,杏坛蓬勃发展的产业生态为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潮商群体凭借卓越的商业智慧与开拓精神在业界取得了卓越影响力,期待未来与潮汕商会开展更深层次的互动合作,欢迎更多潮商参与杏坛建设,共同实现商业价值与社会效益的双赢。杏坛总商会常务副会长 吕义胜吕义胜常务副会长提出“潮顺一家亲”理念,建议两个商会加强交流互鉴,融合顺德务实与潮汕创新优势,实现共赢发展。顺德潮汕商会会长 许泽波许泽波会长在总结发言中表示:潮汕商会与均安、杏坛总商会在会员服务、创新驱动等战略发展方向上高度契合,此次交流为我会搭建了高层次的合作平台。值此我会成立十周年之际,我们将以此次走访为契机,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顺德潮汕商会副会长、青工委主任 姚晓芳副会长、青工委主任姚晓芳也表示,此次走访镇街总商会将有效促进潮商与顺商的资源对接,为后续开展深度合作奠定坚实基础。会长许泽波,副会长、青工委主任姚晓芳,秘书长林纯,理事、南部会员服务中心主任王桂盛,专家库成员代表/中国移动顺德公司副总经理许鑫燕参加走访交流活动。
新市民矛调 |【第4期】--这七种过度维权行为可能构成犯罪 |
发布时间:2022-02-24 阅读:2118次 |
前言 新市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是由顺德潮汕商会发起,并联动顺德17家异地商会共同参与2021年顺德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创新性项目,2021年11月份正式开通线上<新市民矛盾纠纷智慧服务平台>(http://mt.sdcssh.cn),全面实现线上调,掌上办的智慧化调解。 顺德潮汕商会新市民人民调解委员会将不遗余力践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服务理念,发挥商会平台作用,着力当好政府帮手。全力参与到顺德新市民矛盾调解以及普法宣传工作中来。欢迎广大会员企业以及新市民予以关注! 新市民调解热线:0757-22335856 01 以阻工的形式索债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基本案情】:被告人王某某、陈某某共谋,借故债务纠纷,到施工工地,占用施工单位的塔吊,经有关部门劝解,仍坚持滞留在塔吊上,导致工地无法施工长达七日之久,损失重大,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被告人陈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律师说法】:阻工索债不可取,以身试法蠢之极! 02 为索债而限制债务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基本案情】:被害人陈某某与2012年3月18日向被告人王某某书写欠条,欠款441000元,2013年1月6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王某某为向陈某某索取债务,雇佣他人在台前县某洗浴中心门口,强行将陈某某带至山东省聊城市某宾馆,对其殴打并限制人身自由,期间,扣押陈某某驾驶的黑色丰田轿车及12000元现金。 【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律师说法】:欠债还钱虽是天经地义,但是非法拘禁欠款人实属过火。本案被告人王某某非法拘禁期间还具有殴打情节,理应从重处罚。 03 武力解决纠纷构成聚众斗殴罪 【基本案情】:被告人陈某某因其在福清市龙田镇玉丰村龙西海滩的承包田地租期未到被玉丰村村民转租给刘某某,遂与玉丰村村民发生冲突。后陈某某将上述情况告知被告人蔡某某,让蔡某某纠集人员阻止刘某某雇请的工人在田地上作业并准备斗殴,蔡某某表示同意。后陈某某、蔡某某、蔡某甲等人与刘某某的工人及玉丰村村民发生纠纷并斗殴。陈某某一方有部分人员手持长约1米钢管参与斗殴。后村民闻讯赶来,陈某甲等人因害怕逃离现场,林某某、蔡某甲、吴某某、张某某、刘某乙、吴某甲等人在现场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二年九个月;被告人蔡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被告人蔡某甲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吴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被告人林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律师说法】:还是那句话:不要打架,打输住院,打赢坐牢。 04 为索要赔偿而阻扰施工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基本案情】:念洞、惠布电站拦水坝河堤进行抢修。抢修方工人于2014年7月27日入场施工,7月30日17时许准备收工时开始遭到被告人符某想组织被告人符某准等人前来阻拦。自2014年7月31日起,被告人符某想组织被告人许某某、符某军、符某准、符某库和杨某某、符某新等人不听有关部门的劝告,发现施工方开动挖掘机就去到抢修河堤的工地持续阻挠施工,并阻挠水利局工作人员进行测量。 【法院判决】:被告人符某想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许某某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符某准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符某军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符某库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律师说法】: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权。被告人为了一己之利,通过阻挠施工,达到让电站多赔偿的目的,最终锒铛入狱。 05 以举报为由索要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 【基本案情】 2016年4月12日晚,被告人刘某某被丈夫撖某某(另案处理)怀疑与被害人张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后,撖某某让刘某某约张某在侯马见面。2016年4月13日上午,张某按被告人刘某某之约,在侯马市华翔大酒店与撖某某见面,撖某某以张某为公务员举报其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会给工作、生活带来影响,威胁张某写下开渔具店、盖房、安排工作、买车的承诺书。后被告人刘某某、撖某某多次使用刘某某手机给张某打电话要挟张某兑现承诺,为此张某多次向刘某某银行账户转账。2017年1月份,撖某某向张某索要钱财,因张某无力支付,被迫写下80万元欠条。2017年1月25日,被告人刘某某和撖某某到张某家附近要求张某兑现承诺,因张某未兑现承诺不给钱财,撖某某将张某带至路村一院内,用PVC管殴打张某腿部。次日张某向被告人刘某某账户内转账人民币5000元。自2016年4月14日至2017年1月26日,张某多次向刘某某银行账户转账,共计人民币109850元。 【法院判决】:本院认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被害人张某公务员的身份,伙同其丈夫撖某某采用实施威胁手段,强行索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律师说法】:刑法保护意志自由,当你的行为限制了他人意志自由的时候,你的行为可能离犯罪就不远了。 06 为索取工程款而阻塞道路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基本案情】:因前期填方工程质量问题,国鹏公司拒付被告人孔某某剩余的部分工程款。被告人孔某某以此为理由拒付被告人黄某甲车队的工程款,国鹏公司、被告人孔某某及黄某甲车队之间多次协商均未果。2014年6月4日晚上,被告人孔某某、黄某甲、陈某某、黄某乙等人在工地磅房商量,决定于次日由被告人黄某甲纠集工程车队驾驶员共同去龙港新城XC-1-29地块工地堵路,以此来达到索取工程款的目的。 【法院判决】:被告人孔某某、黄某甲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被告人陈忠概、黄某乙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江某甲、黄某丙等人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律师说法】:索要工程款是正当目的,但以非法的手段去达到正当目的,依然是被法律禁止的。 07 以索债为由私闯民宅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基本案情】:2013年2月24日,被告人胡某某到自诉人王某某的居住地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88号福泰温泉公寓×座×号,以索取债务为由,在自诉人家中居住长达二年之久。期间,自诉人王某某多次报警,要求胡某某退出住宅,胡某某以“不给钱不走”为由拒不离开,自诉人王某某及其妻子、女儿不能回家居住。 【法院判决】:被告人胡某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免予刑事处罚。责令被告人胡某某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搬出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88号福泰温泉公寓×座×号。 【律师说法】:“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对于住宅,未经允许或者没有合法事由而擅自进入,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从司法判例来看,索取债务并不能成为进入他人住宅的合法事由。 点击扫描识别,即可进入矛调平台 新市民矛调智慧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