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

顺德潮青×广东普青:最好的同行,是一起学习的人

4月11日,由广东省普宁商会青年委员会(普青)罗宁弟会长带队,普青学习团一行40余人来到顺德,与20多位顺德潮青代表展开交流互动,共同奔赴一场兼具温度与深度的成长之约。在学习活动开始前,顺德潮汕商会秘书长林纯与普青副主席兼秘书长张浩帆分别介绍了双方参会代表及商会概况,帮助两地潮青快速熟悉彼此、增进了解,为后续的深度交流与资源联动做好了铺垫。随后,顺德潮汕商会轮值执行会长、青工委主任姚晓芳女士上台发言。她首先对普青代表团的远道而来表示热烈欢迎,同时表达了对两地潮青携手共进、共促发展的真诚期许。发言充分传递了顺德潮青的热情与诚意,也进一步凝聚了双方的合作共识。青年梦“享”讲堂本次活动上,广东省普宁商会青年委员会(普青)罗宁弟会长以“个人IP打造”作专题分享,以自身实战经历为切入点,生动拆解了个人IP的构建逻辑与影响力裂变路径。在短视频创作方面,罗会长带来了极具实操性的干货:从怎么拍好一条短视频讲起,详细拆解了“开头钩子如何打造、题材如何选取”,强调前3秒必须抓住注意力;中间内容要高密度信息输送,让观众持续获得价值;最后结尾如何巧妙引导点赞、关注或转化,整套方法论环环相扣。他同时指出,做短视频的核心不止是获取流量,更在于持续建立信任,让观众从 “刷到你” 真正走向 “相信你”。课程结合真实案例层层剖析,观点直击核心,现场潮青听得专注投入,纷纷表示内容 “听得懂、用得上”。分享的后半段,罗会长结合《赢家EMBA》行动教育的核心理念,深刻阐述了共读《赢利》对提升团队能力、推动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价值。他提出:“一个企业的成长,本质上是团队认知的同频与能力的跃迁。”他鼓励大家以书为媒领悟经营智慧,以学赋能助力企业发展,为年度目标推进凝聚思想与行动合力。在他的大力鼓励下,现场潮青纷纷响应,自发加入《赢利》学习成长群,开启连续10天的打卡学习。从一场分享到一个持续的学习行动,讲堂的热度正在延伸为更长线的成长动力。【走访名企・启迪青思】第一站:北滘海创大族机器人制造城 & 佛山隆深机器人有限公司在北滘海创大族机器人制造城,大家深入了解了园区的发展历程、产业布局与未来规划,近距离观摩创新产品,真切感受到“从制造到智造”的转型跃迁。随后,在隆深机器人创新研究院院长陈新的带领下,大家实地观摩了机器人前沿技术与智能生产线。智能制造不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眼前正在发生的产业变革。这一站让两地潮青对科技赋能传统制造有了更直观、更深层的理解。第二站:商会理事单位——法迪奥钢艺术中心走进广东法迪奥厨卫科技有限公司的新总部数智化基地——法迪奥钢艺术中心,这个融合工业材料美学与场景化体验的空间,让青年企业家们眼前一亮。法迪奥创始合伙人、直营总监欧阳球球分享了企业的品牌主张、制造工艺及高端全屋定制解决方案。冰冷的金属材料,同样可以被赋予温度与艺术生命力。法迪奥的实践让大家看到,传统行业完全可以走出高端化、品牌化的新路径,为自身企业的升级方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启发。从专题分享到实地研学,本次活动实现了广东普青与顺德潮青两地青年企业家的深度联动,不仅是一次知识与资源的双向奔赴,更是一场思想与情怀的同频共振。以交流促合作,以学习促成长,这既是我们的初衷,也是未来持续深耕的方向。面向未来,我们将继续搭建青年成长阵地,传承潮汕人敢闯敢试、勇立潮头的精神底色,为青年企业家在品牌建设与产业升级的征途中行稳致远、进而有为。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 《顺德区社会组织扶持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顺德区社会组织扶持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9-02-09 15:14:40 阅读:2703次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公共服务,形成政府、社会组织、广大市民协同共治的社会管理新格局,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体制综合改革加强社会建设的意见》(顺发〔2011〕25 号)和区委办《关于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加快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顺发办〔2011〕50 号)文件精神,从2013 年起,区政府每年安排资金作为社会组织发展扶持资金。现根据有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对象

      社会组织发展扶持资金的实施对象为在我区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使用原则

      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项目实施的效果确定扶持对象。扶持资金综合考虑社会组织当年计划实施项目预期能够对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的作用性、社会性和公益性等因素,决定扶持对象。

      (二)以公平公正的方式评定扶持对象。扶持资金的申请、审核、分配以及社会组织使用财政资金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以绩效作为社会组织发展导向。通过扶持资金扶持,充分发挥资金激励效应,培育发展一批符合我区的规划布局、社会需求度高、影响力大、品牌效果突出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三、扶持范围

    社会组织扶持资金用于扶持计划实施下列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

    (一)公益服务类项目。扶持开展扶老、助残、救孤和济困等公益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开展扶老、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活动,促进老年社会公益事业、残疾人事业发展,为老年人、残疾人、失独、孤寡和单亲家庭、异地务工人员等特殊人群提供生活和权益保障等公益项目。

    (二)经济服务类项目。重点扶持实施促进招商引资、建立产业园区、促进产学研结合、高新科技产业项目、创建区域品牌、创新服务机制等推进我区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项目的社会组织。

    (三)科学研究类项目。重点扶持开展科技、环保和人口等社会公益项目的社会组织。包括:能够提高市民科技水平,提升我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公民环保知识和意识,促进社会节能减排,建设绿色家园,开展低碳生活公益活动;提高我区人口质量、优生优育水平;对我区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进行研究,研究成果被政府部门采纳。

    (四)文化体育类项目。扶持开展公益文化、体育活动项目的社会组织。扶持重点:能够促进我区居民享受均等化公共文体服务,保护和继承我区传统艺术文化、体育活动;举办大型国际、国内体育活动,重点发展的拳头项目,提高国际影响的项目等。

    (五)基层城乡群众生活类项目:重点扶持以服务村(社区)居民、满足居民需求、促进村(社区)发展为宗旨,活跃在城乡基层的公益性、服务性、自治性社会组织。


四、补助项目和标准

    (一)公益服务类项目:每年评定扶持实施实体性公益项目的社会组织,每家补助资金50 万元;实施一次性公益项目的社会组织,每家补助资金10 万元。实体性公益项目是指新建、扩建实体性的公益性场所提供公益服务,包括养老院、康复中心、残疾人服务中心等。

    (二)经济服务类项目:每年评定实施经济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予以扶持,每家补助资金10 万元;

    (三)科学研究类项目:每年扶持开展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社会组织和开展社会科学研究的社会组织,每家补助资金10万元;

    (四)文化体育类项目:每年扶持实施文化和体育类项目的社会组织,每家补助资金10 万元。

    (五)基层城乡群众生活类项目:每年评定基层城乡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予以扶持,每家补助资金5 万元。每个社会组织每年只能申请一次扶持资金补助,同一个项目不能重复申请区财政资金扶持。项目扶持数量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每年根据政府工作重心和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制定当年项目申报指南,明确扶持项目数量和申报要求等内容。


五、项目申报及审批

    (一)项目申报。各社会组织向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申请扶持资金补助,应当提交《社会组织扶持资金申请书》,内容包括本组织成立时间、宗旨及业务范围、开展社会服务情况、申请扶持资金的使用方向、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预期社会效益以及下一步发展规划等。每年3 月份为社会组织申请下一年度扶持资金时间,特殊情况按当年通知为准。

    (二)项目评审。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组织成立社会组织扶持资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政府职能部门、专家学者、社会组织、律师、会计师等有关人士组成。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于每年下半年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社会组织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标准另行制订),确定次年扶持的社会组织项目。

    (三)项目公示。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在政府相关网站,将评审结果(拟扶持的社会组织名单、项目内容、扶持资金)和相关要求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 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报项目予以立项;有异议的由社会组织扶持资金评审委员会重新审核确定。

    (四)资金拨付。项目确定后,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年初按照补助资金总额的60%直接支付资金到扶持对象。每年11 月份,由社会组织扶持资金评审委员会对扶持对象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按照优、良、中、差四个级别评定项目的实施绩效,并将绩效评价结果报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审核。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根据评定的绩效情况对余下的40%资金予以兑现。对于优等项目,给予资金100%的兑现;良等项目按照总补助资金的80%兑现;中等和差等项目余下的40%资金不再兑现。获得差等项目评定的,取消下一年度社会组织扶持资金申请资格。


六、项目监督

         社会组织应当向社会公开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提高透明度,接受财政、登记机关、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及社会监督。扶持资金应当按项目申报预算支出,获补助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撤销的,需报经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审批同意,并报备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对已拨付的扶持资金两年内未使用的,按规定收回缴入财政。发现有弄虚作假以及挤占、截留或挪用扶持资金等行为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罚或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附则

本办法由区财税局会同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推荐阅读

  • 4月11日,由广东省普宁商会青年委员会(普青)罗宁弟会长带队,普青学习团一行40余人来到顺德,与20多位顺德潮青代表展开交流互动,共同奔赴一场兼具温度与深度的成长之约。在学习活动开始前,顺德潮汕商会秘
  • 1;
  • 1;
  • AI 智能体风口已至,数智化转型成为企业破局关键。面对 AI 应用、低空经济等前沿趋势,以及企业运营中的各类痛点,一场精准对接企业需求的交流活动如期而至。2026年4月15日,“数智潮行,虾玩 AI”

Copyright 2033 www.sdcssh.cn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