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化会员企业间的交流互鉴,拓宽青年企业家商业格局与战略视野,11月4日,顺德潮汕商会青年工作委员会携手北滘青年企业家协会与龙江青年企业家协会,联合举办标杆企业参访活动。逾百位青年企业家共同走进行业领军企业——广东南兴天虹果仁制品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探访其发展脉络与创新实践,并通过进行深度思想碰撞,共探成长之道。 商会副会长、潮青主任姚晓芳,理事、潮青副主任温慎泼,会员、潮青委员赖文科,秘书长林纯及会员、潮青代表共约30人积极参与本次联谊交流活动。探秘“黑灯工厂”的品质坚守与智造革新活动首站,学习团抵达广东南兴天虹果仁制品有限公司,作为从顺德本土崛起的食品行业标杆,南兴天虹在全球坚果领域成就斐然,其新建成的总部基地更被誉为亚洲规模领先的坚果加工食品产业高地,堪称行业“黑灯工厂”典范。青年企业家一行实地观摩烘烤生产线与大包装车间,系统了解从原料甄选到成品出厂的全流程作业。参访过程中,大家不时驻足交流,深入探询企业在工艺优化、质量管控与研发创新等方面的先进理念,对南兴天虹“以品质立本、以创新致远”的发展路径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领略自动化转型的智造实践随后,参访团走进中国联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作为中国管道行业的领军者,联塑的发展历程与转型实践为青年企业家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借鉴。在联塑印象馆,沉浸式的展示系统呈现了管道产品在生态城市与海绵城市建设中的关键作用,生动诠释了企业“构筑美好人居环境”的使命担当。步入自动化生产车间,智能设备高效运转,机器人精准完成搬运、打包等工序,产品最终汇入立体化仓储系统,整个流程尽显智能化生产的卓越效能,令在场企业家深切感受到数字化转型对生产效率的全面提升。二代力量解锁创新密码随后,一场聚焦“二代力量如何解锁企业未来创新密码”的青年梦“享”讲堂如约而至。本次讲堂特邀联塑集团执行董事兼副总裁黄展雄先生担任主讲嘉宾。作为企业中坚力量的二代接班人,黄展雄先生自2012年归国后便扎根联塑,亲历企业战略转型的关键阶段,并于2025年5月正式出任执行董事,以新生代视野为企业持续注入创新活力。他以自身实践为蓝本,围绕家族企业传承、新技术融合与市场趋势洞察等维度展开深度分享。其观点凝结实战智慧与前瞻思考:创业须守正初心、广聚良才;深耕业务须扎根基层、勤调研;勇于试错,在经验沉淀中铺就成长阶梯;而实现创新破局,核心在于管理革新与认知迭代。他强调,作为青年企业家,既要坚守企业根基,更要以敏锐眼光捕捉时代机遇,在稳健经营与突破创新间寻求动态平衡。黄董句句真知灼见,尽显青年领军者的思维深度,为在场企业家带来丰厚启迪。共探青年企业家的成长之道为进一步深化交流,凝聚发展共识,活动特别设置“对话·新视野”环节。顺德潮汕商会副会长、潮青主任姚晓芳,北滘青企会长黄剑飞,北滘青企常务副会长刘建国与龙江青企会长、联塑集团执行董事兼副总裁黄展雄同台对话,围绕“传承与创新的动态平衡”“新时代用人之道”“接班传承与创业破局的双向赋能”等核心议题展开深度研讨,碰撞思想火花。在“用人之道”的议题探讨中,黄展雄结合联塑集团实战经验,以“小语种人才定向培养+领航计划体系化赋能”为典型案例,清晰阐释了企业通过差异化人才布局精准匹配市场需求、抢占发展先机的实操路径,让抽象的人才管理理念转化为可借鉴的落地方案,引发在场企业家强烈共鸣。对话现场,各位嘉宾立足自身领域进行分享,形成观点互补的多元视角:商会潮青主任姚晓芳深植潮商“敢闯敢拼、务实笃行”的精神基因,结合家族企业传承与个人创业成长的双重经历,分享了青年企业家在守正与创新中的实践智慧;北滘青企黄剑飞会长从服务青年企业家的平台视角出发,深入剖析了二代接班群体的传承痛点与白手创业群体的突破难点,提出针对性支持思路;北滘青企刘建国常务副会长则基于自身经营管理经验,客观分析了青年企业家在风险预判中的敏锐优势与经验短板,给出兼具理性与温度的优化建议。互动环节中,商会潮青代表陈伟彬、北滘青企常务副会长梁志锐分别围绕“二代企业家成长路径系统规划”“企业海外市场拓展中的创新策略”等实际问题提问。嘉宾们结合实战案例给出可落地的解决方案,让交流成果真正服务于企业发展需求。情谊联结·青创联动活动尾声,为纪念本次相聚、延续三方情谊,顺德潮汕商会与北滘青企协会代表分别向龙江青企会长黄展雄赠送了精心准备的纪念礼品,这份心意既承载着三方的真挚情谊,更凝聚着青年企业家群体深化联动、携手发展的共同期许。 潮商向来以“聚能而兴”为精神内核,未来,顺德潮汕商会将持续以会员需求为核心,深耕“纽带”职能,打造更多有温度、有干货、有高度的跨界交流平台,让潮商精神与顺德企业家精神深度融合,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青年动能。
7月16日,北京律师程海向本报记者透露,按照新律师法第33条请求会见刑事案件当事人遭拒,他以“行政机关不履行职责”为由将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告上了法庭,该案将于7月18日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现在他正准备启程赶往海南。
但是,当记者16日上午向龙华区法院电话求证此事时,该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却告诉记者该案有变数,将面临被直接驳回起诉的命运。
据悉,该案是今年6月1日新律师法实施后,国内首例律师要求会见权的行政诉讼案件。
海口市民林师皇、王明晖,于2008年6月3日被海口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羁押在海口市第一看守所,一直没有向家属送达拘留通知书。林师皇之妻李小妹委托北京市正海律师事务所程海担任林师皇的律师、王明晖亲属委托北京市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黎雄兵担任其律师。2008年6月10日上午9点,两名律师至海口市第一看守所处,按照新律师法第33条的规定要求会见这两名犯罪嫌疑人,但是遭到拒绝。在向海口市公安局、检察院等多个部门投诉无果后,北京律师程海将海口市公安局告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依据新律师法,安排两名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
“我于6月30日收到了龙华区法院寄来的立案通知书,7月2日收到了法院随后寄来的开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上写明该法院将于7月18日开庭审理此案。现在我正准备启程前往海南。”程海欣喜地告诉记者。
当记者打电话到龙华区法院求证此事时,行政审判庭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确实有这么一个案子,但是我不是该案合议庭成员,具体情况并不是很清楚。早晨书记员来取卷宗时被合议庭的法官告知不开庭了,至于具体情况你可以找该案的主审法官了解。”
随后,记者打听到了主审该案的王法官的电话。
“我手头确实有这么一个案子,原定的7月18日不开庭了。”王法官说。
“为什么?通知当事人了吗?”记者问。
“还没有来得及告诉当事人,我们已经准备马上电话通知。”王法官说,“都是因为当时立案庭没有严格审查才出现这种状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该案的情形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即‘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属于受案范围。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由于现在该起刑事案件还处在侦查阶段,故不属于受案范围,所以我们将直接驳回起诉。”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律师程海。程海告诉记者:“我现在还没有接到龙华区法院的任何正式通知,如果直接驳回起诉,等接到驳回起诉的裁定以后,我们一定会根据驳回的具体理由进行上诉或者另行起诉。”
“根据新律师法第33条我们提出会见当事人时,看守所告诉我们说,他们还没有接到上级的通知,只能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的司法解释来处理。总之,不能见。”程海略显激动地说,“我们之所以想到要起诉海口市公安局,一方面是因为我们的情况符合新律师法第33条的规定,案件办理需要我们会见当事人;另一方面,我们要维护我们的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和我们律师正当依法执业的权利。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一行动,我们在努力维护和促进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程海表示,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到底让不让被委托的律师会见,实践中存在争议,各地做法也不一。“我们就是要通过行政诉讼这种形式将争议显现在社会面前,好让有关部门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法条链接
律师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